煩惱,也就是讓自心無法安寧的情緒,佛法認為這是「行動」的重要動能:人都是因為情緒,而有各種行為的反應。
在臨終的時候,我們會因為內在、外在的各種逼迫,而導致產生「情緒」來反應:憤怒、不捨等等,這是影響轉世的第二股力量:本能,讓我們會「再次投生」,但是投生是為什麼呢?下輩子要投生為人、天、鬼?佛法不認為這是受「閻羅王」等等外力的審判,而是受臨終前的情緒所影響。
情緒有很多種,所以我們會轉世去的地方狀況也不一,可以想像:「求生欲」就好像男生當兵的召集令一樣,拿了就得當;但是分發到哪個單位,則是受其他原因(臨終前的情緒)影響的。
佛法認為,用來取代「情緒」的是「發願」,發願就像是「立下目標」。「情緒」是行動的主要觸發者;同樣的,「立下目標」也是行動的觸發者。不同的「情緒」決定轉世的去處不同;同樣的,不同的發願(比如發願自己要去不動佛的世界,或是阿彌陀佛的世界等等)也會決定我們的去處不同。[30]